石家庄:为学校采购2000套新风系统 发布招标公告
2017-02-22 10:49 来源:中国新风网 浏览量:2530
中国新风网从2月21日召开的石家庄市教育工作会上了解到,为应对雾霾天气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,市教育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、学习外地市做法、多次组织专家论证,决定在主城区和直属学校试点安装空气净化设备。目前,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公开招标,招标结束后将安装试用。
市教育局要求被确定为试点的学校要积极配合环保、疾控等方面专家做好跟踪监测,为下一步全面展开提供详实科学的数据支撑。同时,各县(市)、区要及早谋划本地安装工作,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,力争在年底前全面推开。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,市教育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计划采购新风系统2000台。
根据此前报道,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调研、征求意见和学习外地市做法的基础上,多次组织相关教育部门、学校及环保、疾控等方面的专家,对石家庄市学校安装空气净化设备问题进行研讨、征求意见。经过研究论证,市教育局决定在石家庄市主城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先期开展空气净化设备安装试用试点工作,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试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、数据收集,出具评估报告,提出空气净化设备使用建议。通过积累经验,适时在我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推广使用,为广大师生创造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。
附:石家庄市教育局中小学、幼儿园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服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
采购人名称:石家庄市教育局
采购人地址 :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
采购人联系方式:赵颖 0311-86361931
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: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004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:王召贺17713149868
采购预算金额:4400000.00
采购用途 : 空气净化设备(仅限新风系统)2000台。即:投标人提供空气净化设备,采购人承担安装及服务费。
项目实施地点 :石家庄市相关中小学校及幼儿园
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:
供应商的资格要求:
(1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;
(2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。
(3)具有GB/T19001-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(生产商应当具备)
。
(4)具有GB/T24001-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(生产商应当具备)。
(5)在规定时间内有能力提供竞争性《竞争性谈判文件》所述安装及服务的供应商。
(6)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,不允许转包。但生产商授权委托代理商承担空气净化设备的日常服务除外;
(7)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,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;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,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;
注:1、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。
2、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承担空气净化设备日常服务授权书原件。
3、每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谈判。
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: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004室
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:现金发售
招标文件售价 :800元
获取文件开始时间:2017-02-16
获取文件结束时间:2017-02-20
时刻说明:每天上午9点至11点,下午3点至5点
投标截止时间:2017年02月22日09时00分
开标时间:2017年02月22日09时00分
开标地点:另行通知
供货时间:2017年3月1日前完成
简要技术要求/采购项目的性质:设备安装及维护服务
传真电话:0311-86361931
受理质疑电话:0311-86361931
备注:
本公告发布媒体:河北省政府采购网、招标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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