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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长沙县“禁限结合”修复乡村生态
     2011-06-28 10:59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浏览量:2622
2010年财政收入超过75亿元、工业总产值近1200亿元的湖南省长沙县,不仅中部六省工业第一强县,同时还拥有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称号。然而,生猪养殖也成了污染河流、恶化空气,令长沙县付出生态代价最突出的一个难题。近年来,长沙县重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,因地制宜地采取“禁限结合”促进生猪养殖业退出、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、建立农村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机制等措施,积极探索有效修复乡村生态的新路径。

  生猪养殖为乡村生态让路

    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,长沙县生猪常年存栏量在150万头左右,存栏量一度在全国仅次于湖南省的湘潭县。捞刀河、浏阳河横贯长沙县境内,近年调查发现,生猪养殖造成了愈演愈烈的“两河流域”污染。

    福临镇的古华山村是全县数一数二的养猪村,有700多户村民,每年存栏猪上10万头。环保部门实地勘测表明,2007-2009年,这个村水质氨氮超标11倍,土地镉超标6倍。古华山村很多群众靠养猪盖起了小洋楼,但全村40%的村民却不得不靠买矿泉水解决饮用水,村民下田必须穿套鞋。古华山村大量养殖污染排放物通过一条小河直排捞刀河,直接威胁下游30万人饮水安全。

    为解决生猪污染,提高长沙县幸福指数,以环保及“两河流域”治理机构为主的调研班子,提出了长沙县域范围内环境对生猪养殖承载的限度,也划定了综合平衡环境和民生等复杂因素,生猪养殖适宜和不适宜发展的相应范围。立足于上述基础,长沙县开始出手解决这个生态难题。

    据记者了解,长沙县实施生猪养殖业退出,规定浏阳河、捞刀河流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5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,禁止包括生猪在内的所有禽畜养殖;河道50米至500米范围内为“一级限养区”,每户生猪等牲畜养殖不得超过20头。不仅对全县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户进行生态专项治理,还对禁养区、限养区生猪养殖退出实施财政补贴。

    路口镇村民黄定安是过去政府扶持下的一个养猪大户,去年在政府的动员下,忍痛关闭了猪场,创办了一个雕塑艺术公司,建设了100多亩蔬菜基地,现在销售形势非常红火。长沙县财政去年拿出4000万元、今年拿出3800万元,补偿农民退出生猪产业,并引导像黄安定这样的大户改行做其他行业。在一些退出政策推行比较早、执行得比较彻底的地方,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。

    为了遏制生猪养殖业污染,长沙县还鼓励农民打“环境官司”。高桥镇一养猪老板鞠某租用场地办起了年出栏生猪3000多头的养猪场,猪粪便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至湖面,湖水灌溉的农田也出现水稻减产、失收等状况。2010年,近300名村民起诉鞠某,长沙县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害,消除污染,赔偿原告农田损失。长沙县的官员认为,以往处理类似问题,都是政府或者环保部门出面,而以法院判决形式制裁“猪污染”,约束力更强,警示意义更大。

    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守护青山绿水

    长沙县在环境污染源做“减法”的同时,又在乡村环境治理工程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上做“加法”。

    农村污水直排问题一直不被外界关注,但排放量惊人。据了解,长沙县农村集镇污水排放量达到每年2463万吨,农村居民污水排放量达每年1710万吨。

    长沙县县委书记杨懿文指出,没有集镇污水处理“县域全覆盖”,农村环境整治就落实不到位。但县域污水处理项目该怎么建?经过反复论证,长沙县决定以县城所在地星沙镇污水净化中心为“核”,县城北、南两个污水处理厂为“翼”,18个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厂为“点”构造污水处理“县域全覆盖”网络。这一计划,有望在2011年底全面完成。

    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在乡村集镇建污水处理厂,长沙县不“贪大求洋”。既有采用硅藻土、河道光电氧化等工艺的小型污水处理项目,也有采用UCT除磷脱氮工艺的较大项目。一些乡村集镇污水处理还选择了“人工湿地”,即利用土壤、人工介质、绿色净水植物等协同作用处理污水,不仅改善生态环境,还美化了乡村风貌。

    长沙县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项目,总投资达4.38亿元。据了解,面对乡村治污项目与现行体制之间的矛盾,长沙县在资金投入、司法介入、环保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。为了探索可持续、合理的资金筹集来源,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。从2011年始,长沙县除了公益设施建设外的所有土地出让,每亩购地成本增加3万元的生态补偿费,以用于乡村生态环保工程建设。

    长沙县在全力推动污水处理全覆盖的过程中,很重视考核长效机制的建立。为了改变过去乡镇水环境治理缺乏科学评价尺度的问题,长沙县用“出境断面水质”考核乡镇环保。具体做法是规定对“两河流域”经过乡镇的河流交界面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检测,各乡镇河流检测断面水质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三级标准,且各乡镇出境水质不得低于入境水质。目前,长沙县已经与所有乡镇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,乡镇绩效考核与“出境断面水质”直接挂钩。

    长效机制化解“垃圾围村”

    记者走访长沙县朗梨镇,看到穿镇而过的浏阳河河水清澈。正在实施风貌改造的朗梨镇,屋舍俨然,大街小巷卫生整洁。凭借着日益显现的明清江南水乡景致,正在逐步成为长沙市民假日休闲、旅游的好去处。

    按照长沙县关于农村乡镇环境治理的原则性要求,朗梨镇两年多来逐步形成了一套统筹集镇和农村的垃圾收集、处理长效机制。在朗梨镇,成立了一个统筹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--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,以此取代过去的“小城镇建设办”。

    长沙县委常委、朗梨镇党委书记胡春山介绍说,朗梨镇是个富裕乡镇,每年财政收入达到2.1亿元,但镇本级能动用的资金只有1295万元。过去的脏乱差,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投入不足。近年来,镇上将1000多万元可用财力,拿出500万元用于城乡建设规划,30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治理。这些钱还不够,胡春山等党委班子成员,就多方奔走,募捐设备、争取项目。

    通过这番努力,朗梨镇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机制逐步成形。在集镇,撤掉过去几个人的环卫队,方圆5平方公里的集镇环境卫生被以“服务外包”模式,以一年104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了一家企业。从县财政争取了一台清扫车,配给环卫公司每天清扫集镇,运营费用从卫生承包费中开支。在大街上,配置了中型垃圾收集车,与街面上垃圾筒配套使用;背街小巷则配置了微型垃圾收集车,在狭窄的巷子里进退自如,这些地方垃圾清运难题随之缓解。在乡村,则配置了2000多个垃圾筒,让农村垃圾有了去处。责成村上将每个村分成大小不等的卫生区域,财政出资请专人打扫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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